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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能范围及成员产生办法
来源:泸州市造价工程师协会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04-08 15:35:24

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委员会

职能范围介绍

第一条  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自律委员会”),在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中心和泸州市造价工程师协会领导下,负责检查、监督《自律公约》的执行情况;受理违约事件的投诉、举报以及申诉;组织进行违约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等事务。

第二条  泸州市造价工程师协会负责登记备案、受理举报等工作。

会员产生办法

 

第三条  凡申请入会的单位,应提交入会申请书,填写“入会申请表”。

第四条  入会申请提交后,由协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,若无明显违约行为则正式加入自律委员会。


附件1:泸州市造价工程师协会自律委员会入会申请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