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能范围及成员产生办法
来源:泸州市造价工程师协会
发布时间:2024-04-08 15:35:24
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委员会
职能范围介绍
第一条 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自律委员会”),在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中心和泸州市造价工程师协会领导下,负责检查、监督《自律公约》的执行情况;受理违约事件的投诉、举报以及申诉;组织进行违约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等事务。
第二条 泸州市造价工程师协会负责登记备案、受理举报等工作。
会员产生办法
第三条 凡申请入会的单位,应提交入会申请书,填写“入会申请表”。
第四条 入会申请提交后,由协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,若无明显违约行为则正式加入自律委员会。